山西维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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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维尼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于 2001 年十年以来维尼支部发展六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数名,在山西维尼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带领下维尼律师事务所的各项工作得到顺利开展,各项计划得以实行,2007年党支部为维尼律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简单总结如下:
一 落实责任 树立形象
党支部是律师所的主心骨,是各位律师的带路人,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一个基层党组织的形象。因此,在支部建设上,我们始终铭记着肩负的责任。把握一个“全”字,那就是:全方位地抓好党支部建设,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部溶入律师所经营管理。
长期以来,由于律师工作性质的独立性使所里形成自由散漫的习惯,为改变工作作风,加强班子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在班子建设上,我们班子成员坚持“三不做”原则,即:不利于大局的事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不利于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的事不做:不利于车间班子团结的话不说。党支部充分利用支委会、民主生活会、政治学习等机会,在思想上加强沟通和交流,增进相互信任和理解,加强合作的意愿和彼此间的配合,相互取长补短,同唱“一台戏”,形成了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党支部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标准,规范约束自身的行为,弘扬正气,抵制不良风气,使班子的整体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加强作风建设,做群众的排头兵。党员一马当先,干部事事走在了前面,才可能形成群众万马奔腾的局面,无论何时,只要所里需要,党员都要无条件执行,遇到法律援助,法律宣传等辛苦又无报酬的工作时,党员和干部总是最先到场,最后离开。
二 选准载体,强化落实
党员是一盏灯,一根标杆,是律师所的中坚力量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应表现在工作实际中,应有突出的“实”绩。为磨砺党员和形象,党支部扎扎实实进行党员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始终把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书记郭起宏积极组织各项活动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党员秦玉任劳任怨不计报酬;入党积极分子丁志蕙积极热情为所的工作和当事人服务等等,党支部每一位成员都牢记自己是党员应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三 立足大局 服务社会
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山西维尼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倡议下,山西维尼律师事务所充分抓住每一个服务社会的机会。2007年4月长治市城区开展人大换界选举,山西维尼律师事务所派员全程在场,提供义务法律服务,接受选民的咨询,以便广大选民进一步了解选举法律知识,为选举活动保驾护航。
为增强律师的服务意识,畅通广大群众知法懂法的途径,山西维尼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指派党员律师在报刊开辟专栏专门义务解答法律问题,此项活动的开展不仅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开展普法教育,更使律师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发扬律师的优势拓展律师的服务范围。
总之,我们做了一点工作,但由于支部成立的较晚,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我们支部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以崭新的姿态迎接困难和挑战,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为维尼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为长治市的法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